1.. 领 取 申 请 表
参 保 人 需 带 上 医 保 卡( 或 医 保 手 册 ) 可 到 参 保 所 在 地 社 保 经 办机 构 、 乡 镇 或 街 道 医 保 办 、 二 类 以 上 定 点 医 院 领 取 《 特 殊 疾 病门 诊 审 批 表 》 , 也 可 在 人 社 局 网 站 下 载 中 心 下 载 。 首 次 申 请 须在 每 季 度 最 后 一 个 月 15 日 之 前 。
2.. 医 院 审 核
特 殊 门 诊 审 批 表 填 写 基 本 信 息 后 , 带 上 申 请 表 提 示 的 所 需 材
料 ,去 医 保 定 点 医 院 检 查 ,主 管 医 生 和 科 主 任 审 核 材 料 并 签 名 , 符 合 特 殊 门 诊 条 件 的 , 医 院 加 盖 公 章 确 认 。定 点 医 院 大 家 可 上网 搜 索 一 下 当 地 医 保 定 点 医 院 。
3.. 上 交 申 请
医 院 确 认 之 后 ,带 着 申 请 表 和 上 述 所 有 材 料 去 往 参 保 所 在 地 社保 局 受 理 申 请 。
4.. 领 取 专 用 病 历
申 请 成 功 者 , 在 下 个 季 度 第 一 个 月 5 个 工 作 日 以 后 , 携 带 医 保卡( 有 的 地 方 还 是 医 保 手 册 ) 到 当 地 社 保 局 或 授 权 处 理 医 保 事项 的 国 家 单 位 领 取 《 特 殊 病 种 门 诊 专 用 病 历 》 , 评 审 通 过 者 于当 月 开 始 享 受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特 殊 病 种 门 诊 待 遇 。
异 地 安 置 人 员 申 请 时 ,需 由 单 位 医 保 专 干 或 本 人 到 指 定 1 - 2 所居 住 地 定 点 医 疗 机 构 医 保 处 领 取《 特 殊 门 诊 申 请 表 》, 并 报 医
疗 保 险 经 办 机 构 备 案 。
需 要 去 指 定 医 院 吗 ?
通 常 情 况 下 ,若 患 者 已 经 申 办 了 特 殊 门 诊 医 疗 保 险 之 后 应 该 到定 点 医 院 就 医 , 一 般 而 言 只 能 绑 定 一 个 定 点 医 院 。
不 是 在 定 点 医 院 就 医 的 后 续 报 销 需 回 办 理 特 殊 门 诊 的 医 保 局报 销 ,需 要 和 特 殊 门 诊 所 在 地 的 医 保 局 联 系 问 清 如 果 异 地 就 医之 后 报 销 的 所 需 材 料 , 确 保 之 后 报 销 材 料 可 以 保 留 齐 全 。
但 根 据 地 方 政 策 不 同 , 如 今 有 很 多 地 方 可 以 增 设 定 点 医 院 。
特 殊 门 诊 如 何 报 销 ?
特 殊 门 诊 报 销 流 程
患 者 在 所 在 定 点 医 院 特 殊 门 诊 进 行 购 药 或 是 治 疗 ,患 者 可 携 带医 保 卡 / 社 保 卡 、 身 份 证 、 《 特 殊 疾 病 门 诊 审 批 表 》 、 患 者 或家 属 签 字 认 可 的 门 诊 特 殊 疾 病 医 疗 费 用 清 单 / 药 品 处 方 / 检 查 报告 等 其 它 相 关 资 料 , 直 接 在 就 医 现 场 结 算 即 可 。
参 保 人 员 支 付 个 人 负 担 部 分 , 剩 余 部 分 由 医 保 基 金 支 付 , 可 直接 凭 医 保 卡 结 算 。
如 果 是 异 地 特 殊 门 诊 治 疗 , 患 者 需 先 自 费 药 物 和 检 查 的 费 用 , 然 后 保 留 好 费 用 清 单 、 发 票 、 门 诊 病 历 以 及 诊 断 治 疗 证 明( 如果 还 有 其 他 证 明 材 料 ,需 要 和 申 办 特 殊 门 诊 所 在 地 的 社 保 局 确认 材 料 。 ) , 凭 借 这 些 材 料 回 当 地 社 保 局 报 销 。
特 殊 疾 病 医 疗 保 险 报 销 比 例
1. 起 付 线 : 每 个 地 方 政 策 不 同 。
2. 报 销 比 例 : 超 出 起 付 线 部 分 , 恶 性 肿 瘤 门 诊 医 疗 费 报 销 一般 可 达 80 % 。
3. 最 高 支 付 限 额 : 每 个 地 方 政 策 不 同 。
4. 超 出 部 分 报 销 , 再 由 大 额 医 疗 救 助 金 按 规 定 给 予 报 销 。
5. 患 者 需 根 据 门 诊 特 殊 病 种 用 药 范 围 用 药 , 与 申 请 病 种 无 关的 药 品 、诊 疗 项 目 不 予 报 销 。另 外 ,要 严 格 按 照 门 诊 处 方 配 药 , 超 出 每 次 可 拿 的 用 药 量 , 超 出 部 分 所 需 费 用 由 个 人 自 付 。
城 镇 居 民 医 保 和 职 工 医 保 不 同
城 镇 职 工 的 报 销 比 例 可 达 8 5 % , 五 十 岁 以 上 的 城 镇 职 工 在 此基 础 上 增 加 2 % , 年 龄 达 到 六 十 岁 则 提 升 至 8 9 % , 七 十 岁 以上 的 老 年 人 获 得 的 报 销 比 例 可 增 加 6 % , 八 十 岁 以 上 包 括 八 十岁 的 老 人 可 享 受 到 93 % 的 报 销 比 例 ,整 体 来 讲 不 能 超 过 1 0 0 % 。
城 乡 居 民 , 如 果 属 于 低 档 次 缴 费 或 者 学 生 儿 童 , 报 销 比 例 维 持在 5 0 % , 高 档 次 缴 费 的 则 按 照 6 5 % 的 比 例 进 行 报 销 。
曾任美国临床肿瘤学会(ASCO)临床实践指南委员会主席
约翰霍普金斯医学院,医学博士
Lifespan癌症研究所胸部肿瘤科主任
曾在纽约纪念斯隆凯特琳癌症中心任职10年
曾在波士顿的麻省总医院癌症中心任职6年